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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即日起可到县级部门办房产税
加入时间:08-08-08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网 作者:何伟 点击数:
    7日,记者从长春市地税局获悉,从即日起,长春市地税局将现有的40项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市)地税局,下放比例达100%。

  据悉,目前长春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项目共42项。按市委、市政府“扩权强县”和“能放都放”原则,长春市地税局取消2项个人所得税减免审批项目,将现有40项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市)地税局。主要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多个税种,如:将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年减免额10万以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年减免额在10万以下和缴纳城市房地产税确有困难,年减免额在20万以下的减免税等,交由县级地税部门审批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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