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咨询:去年4月我在万豪·汇景新城定了房子,已经交了首付并签订了住宅认购协议书,协议书上约定2007年11月15日交房,但至今仍没有音信。
记者回复:吉林万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安向记者介绍:“万豪·汇景新城是政府有关部门定向开发的项目,于2005年立项,2006年着手开发。整个项目的公建及内部配套已经在去年年底完工,长春市供电局优先考虑廉租房建设,导致本项目未及时通电,进而延迟了交房时间。最近我们正积极为月底交房做准备。在月底会分期分批开始办理入住。”
李安表示,针对延期交房,他们当时已经与购房单位的有关领导进行了沟通并取得了认可。营销部通知了所有业主签补充协议,但有的业主并未来前来签订。
针对赔偿问题,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的孙喜春律师表示,对于没有签补充协议的业主,开发商应依照原协议约定标准赔偿;而签了补充协议的业主,只要补充协议上没有表明之前的认购协议作废,这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可依据协议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