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房者来说,只能有受益的可能,没有吃亏的风险。”项目负责人表示,“因为竞买时,超出自己心里的预期价位,可以不继续竞争,也不会有任何损失,而达到或低于自己预期的价位成交,购房者才是最满意的。此外这种方式也能保证承受能力强和弱的购房者,都能买到相应较理想的房子。购房者也不用担心房子买贵了,因为价钱是你自己定的。”
购房者最担心“房托”
采访中记者发现,购房者目前最为担心的就是竞买现场会出现“房托”。
“问题是有房托跟你抬价啊,拍卖不就是这样嘛。”;“开发商会安排一部分人在里边抬价的。”……
某代理公司销售负责人表示:“出价高的房源他们肯定会卖,如果出价太低的话,开发商自己就会把房子买回去的。”
面对质疑,开发商解释说:“我们搞这种竞买活动,说白了就是为了销售,如果说我们开发商派‘房托’去哄抬房格,那最后这些房源都得被我们的‘房托’拍下,还是压在手里,那搞这个活动还有什么意义。成交价格由竞买客户最终确定,开发商只能接受竞买结果。每位客户真实的预期心里价位,开发商不可能知道,便无法从中哄抬价格,抬高了客户不买了,抬低了也就失去抬的意义。如果开发企业一定要抬到一个什么价位的话,没必要采用这种销售方式暗中抬价,因为客户购房都有自己的承受价位,超出了,无论明码还是暗价,都不会购买。每套房源都会有多位消费者参与竞价,开发公司无需另行安排人抬价,消费者只要按着自己的计划出牌,不用关注其他人出什么价,合理就买,不合适就退。”
如2500元/平米成交
开发商卖吗?
购房者除了担心现场会出现“房托”外,对竞买活动规则也提出疑问。
“这套房子起价2500元/平方米,那我们一组这几个人就是心齐,就拍到2500元/平方米,谁也不往上叫了,这种情况,开发商卖不卖房子?”在销售现场看房的一位女士说。
对此项目负责人信心十足:“我们定的起拍价大多低于在售房价1000元/平方米左右,较低的价格会吸引多数购房者前来竞买,不会出现围标的现象发生。倘若购房者是按照我们的规定,进行正当竞买,最终成交价即使再低,我们也会按承诺销售,并当场签订认购书。”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签订完《认购书》后,该客户的权利与义务与此前以其他方式认购的客户相同,在交纳费用和办理其他手续方面都不会有任何差别。
最后该负责人介绍说,这种销售形式他们会继续下去,包括三期的剩余房源,甚至是该项目尚未投入市场的四期房源,希望通过这种销售理念,让消费者成为市场的主人,进而带动全行业实现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
目前,该活动还处于客户积累阶段,具体竞买日期还未最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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