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不断接到温馨花园业主的电话,绝大多数问题集中在回迁户回迁的问题上:房子为什么没有刮大白?物业费当初说是0.3元/平方米/月,现在却是0.65元/平方米/月?去年没有入住,原定今年7月16日交房,现在却要求交纳20%的采暖费用(去年的)?现在是谁给钱就让谁先选房子,这些现象正常吗?记者就此进行了相关采访。
回迁户:
没有装修 费用不合理
年纪比较大的赵姓回迁户提出疑问:“现在是当初棚改回迁户的选房阶段,都是小高层,并且房子都没有刮大白,和别的棚户区回迁房不一样,别的都有一些简单的装修,有洗手盆,有坐便,为什么我们的房子没有?”其他居民也普遍就物业费、采暖费等问题提出质疑。
开发商:并无回迁房必须装修的规定
就这些问题,温馨花园的相关负责人、长春市腾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程少波做出了相关解释。
关于回迁房的标准,程少波认为,长春市并没有“回迁房必须有室内装修,坐便等各项设施必须齐全,屋内墙体必须粉刷完毕,厨房的地砖和墙砖都要铺好”的相关规定。由于回迁房是毛坯房,开发商给每户回迁户补贴了500元。程少波还强调:“在房屋质量上,温馨花园所有回迁房都是与商品房建在一起的,完全按照商品房标准进行的建设与规划。房屋的质量,回迁户尽可以放心。”
就回迁房标准的问题,记者咨询了长春市拆迁办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长春市没有明文规定回迁房要带装修,回迁房带初装修只是“惯例”。
关于选房,程少波回应说,回迁户选房都是按相关程序进行的。不是老百姓所说的谁交钱谁就先选房。选房后入住前,才涉及到入住费用的缴纳。
关于物业费,程少波提到,物业费标准没有明确写进拆迁协议。由于回迁户与商品房业主住在一栋楼里,房屋建筑和用料标准都是一样的,物业管理标准也是一样的,所以物业费也必须一样。
关于采暖费,程少波说,原定回迁户7月份按时回迁,但是我们提前回迁了,商品房去年11月16日就办入住了。也就是说,去年整个楼供暖了。温馨花园物业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回迁户正式办理入住是4月份,收取的热费是从入住当天开始到4月25日供热期截止,20%只是基础热费。据记者了解,关于提前回迁的问题,在拆迁协议中没有相关约定。
律师说法:20%采暖费原则上合理
就以上问题,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孙喜春律师认为:第一,回迁房标准原则上是按拆迁协议进行;第二,开发商提前回迁,并提供相关的配套,如供暖,是提前履行了拆迁协议。如果被拆迁人受益了,相关费用就应该交;如果被拆迁人未受益,比如说采暖费用,提前回迁,即使未入住,20%的基础热费也是要交的。
孙律师补充说,在回迁的问题上,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要以双方在协议上约定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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