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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经适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加入时间:08-08-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我省已经起草了《吉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针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如何规范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的一些重点环节进行了明确。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政府和个人的产权比例按照政府减免土地出让金和各项税费的额度、个人出资额度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如果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转让的,则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按每年2%扣除折旧费后回购。  满5年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上市转让。购房人也可以向政府交纳相应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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